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工商系统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要突出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农村牧区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集中开展一次农村、牧区市场大检查,以家电、食品、日化用品、农资等商品为重点商品,以“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以有违法问题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经营者为重点单位,以农村牧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销售门店为重点区域,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销售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确保执法检查一户不漏。二是继续深化农村、牧区经营者自律机制建设。要结合市场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严格监督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销售门店等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重点商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重点商品管理责任制度等自律制度和机制,督促经营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商品。三是着力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对群众投诉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黑作坊”、“黑窝点”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坚持有案必查、应罚必罚,应取缔的坚决取缔,进一步加大农村牧区重点商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不法经营行为。四是注重沟通协调,提升农村牧区市场监管合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农业、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联合执法、信息互通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形成农牧区市场监管合力。(内蒙古新闻网李中锋 通讯员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