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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流通领域金银首饰近五成不合格
内蒙古新闻网  12-03-30 11:3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2011年8至10月,自治区工商局对内蒙古流通领域金银首饰质量进行了专项监测,并于日前向社会发布公告,结果显示,此次抽取的122个批次样品中,合格62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50.8%。

  从总体情况看,金银首饰销售市场中的部分商家对贵金属首饰的标志、标识等国家标准没有深刻的认识,随意标签,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饰品大部分是商家的自主标签,有的甚至出现标识与印记不一致的严重问题,这样容易使品牌首饰的信誉受到侵害。

  针对此,自治区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金银首饰产品时,应当注意金银饰品名称、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应到证照齐全的大型商场购买,并要求商家当场进行饰品的重量复秤,金、铂饰品质量测量允差为+0.01克,银饰品质量允差为+0.1克;向商家索要发票,并注意发票上的内容是否包括标识内容、是否与营业员介绍产品时讲述的内容一致,并保留商家发票、收银小票及商家的各类宣传单等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作为保护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记者刘欣荣 通讯员王军)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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