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澳大利亚羽毛球黄金赛中,已经退役的前羽球世界冠军黄穗代表澳大利亚队出战。黄穗被指在2008年年底失踪,而就在她退役之前,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已为她提供了副主任(副处级)一职,羽球中心还曾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寻人启事找黄穗。(4月8日《广州日报》)
在体育运动日益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今天,我们不能指望一个运动队“拴”人家优秀运动员一辈子。我们不仅要宽容越来越多的冠军运动员走出国门、替他国“争光”,也应宽容越来越多的教练员运动员们寻找到一个更能体现个人价值的“机会”,哪怕是像运动员李娜毫不掩饰的(不为国家打球)“为自己打球”的坦诚,我们也应放宽心胸。不过,市场化的运动机制并不是一个任意违反规则、个人为所欲为的机制。
前羽球世界冠军黄穗,在“失踪”若干年后猝然代表澳大利亚队出战打球,就是一个破坏公平和市场化规则的恶例。运动员有选择为哪个国家运动队服务的自由,但前提条件是尊重最基本的协议或约定。在2007年之前的比赛黄穗获得羽球世界冠军之后,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为她提供了副主任一职,可谓委以重任,也体现国家对运动员人才的关爱。当然,黄穗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不接受就视为对“任职”的否定,就不应持续领取多年的工资。在领取了管理中心的工资,却没有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下,从市场化角度就是一种严重“违约”,也是对市场公平规则的践踏。更遑论其带有“背信弃义”色彩的“玩失踪”、到突然代表他国参加世界大赛。某种意义上,黄穗在上述事件上做的不怎么漂亮,轻些说是一个“拿工资”却不出力的“逃兵”,重则可能还涉嫌其他重大问题。
对于不守规则甚至无良者,我们应予以痛斥或唾弃,但这一世界冠军“失踪”事件,曝露出来的却是国内在运动员管理机制体制乃至一些地方不妨风气方面的问题。首先是体育官员的选拔,明显有些随意。“体而优则仕”已基本成为选拔官员惯例,对于保留人才是有利的,但在选拔官员过程中理应有一个最起码的沟通、商讨和征求民意的程序。体育界的官员如此,一些明星们一出名就有地方送官帽,也存在诸多弊端。随意给成名运动员送官帽,既不严肃也反映出不良的用人思维。如任命黄穗为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之前,多一些品德和服务意识方面的考察,断不致此。
其次,就是工资发放机制不健全。长年领工资,长年不上班,甚至在刊登寻人启事无果之后,仍然给这名运动员发工资。这只能说明工资管理机制太随意,拿纳税人钱财太不当回事。一些地方超编超备官员,人人工资不缺乏,个别单位公务人员长年在外做生意、冒名顶替也能“吃空饷”,都反映出来的是薪酬管理方面的巨大漏洞。
前羽球世界冠军失踪若干年,突然间代表他国打球,某种意义上是对当地运动管理中心的“羞辱”,更反映出运动员管理机制行政化色彩过浓之下解决“问题”的僵化。(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