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兴安形象”,解决部分地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盟委、行署决定4月在全盟重点地区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4月11日,盟重点地区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行具体部署。盟委委员、宣传部长李锋出席会议,盟重点地区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这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和单位是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阿尔山市、盟委新区、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兰浩特民航机场公司、乌兰浩特火车站等地区和部门单位。整治期限从4月6日至4月30日。其中4月12日至21日和4月23日至30日为全盟两次集中整治环境时间段。
为保证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盟重点地区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整治地区进行督促检查。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阿尔山市、盟委新区、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兰浩特民航机场公司、乌兰浩特火车站等地区和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盟委各部委、盟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驻乌各军警部队的一把手是这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4月中下旬,盟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将深入全盟尤其是重点地区、单位进行督查,对环境卫生整治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治理行动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将进行曝光并通报批评。
李锋强调,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和单位一要充分认识环境卫生安全的重要性,认真按照盟委、行署统一部署,承担起本地区、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责任,把我们的家园环境建设好。二要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建立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彻底解决一些卫生死角。三要突出重点,着力整治抓好省际大通道、111国路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地带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环卫质量。四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组织、城市综合执法局等机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爱护周边环境做起,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形成珍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