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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项目的实施
内蒙古新闻网  12-04-13 13:06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乌兰察布  
 

  建筑节能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内容。今年,乌兰察布市将从五个方面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的实施。

  一是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强化参建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审图部门将严把设计审查关,质检部门要严把材料检测关,施工图未进行节能设计和节能设计和节能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

  二是大力推动供热计量改革,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从2012年起,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都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置热计量表,推行按供热量收费。

  三是继续上规模、做示范,扩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范围,全面启动机关办公大楼和大型公用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以上级奖励资金为引导,将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起来。去年较晚下达和今年即将下达的建筑节能改造任务需要一并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在完成节能改造任务的同时,全市计划整治改造旧小区5个以上。

  四是认真抓好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示范项目的实施,年内完成示范任务200万平方米,而且将体现规模性和示范性,建成新亮点。

  五是加大力度推广应用CL体系,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切实抓好墙体材料革新和使用环节各项工作。各地至少确定一家开发企业,把所有的开发项目都建成绿色建筑,达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的“四节一环保”要求。(泉 柳)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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