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呼和浩特读者王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反映:“3月5日,我从一家网站上看到,一位张先生在网上出售一台八成新的二手品牌电脑。当时我感觉这台二手笔记本无论是硬件配置还是实用性能,都可以满足我的使用需求,于是就通过电话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并约定在某电脑销售维修点见面。当时,对方当场对电脑功能进行了演示,我感觉比较满意后,支付对方1800元并签订了协议,协议中称如若在一年内机器出现问题,由卖家负责。可是,我刚使用了一个多月,光驱罢工、显示器亮度越来越弱、硬盘等故障便接踵而至。后来,我多次试图与张先生进行联系,但对方手机已停机。此后,我向工商部门投诉,可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找不到明确的被投诉对象,我的申诉无法受理。”
当日下午,记者见到了王先生以及他带来的这台二手笔记本,记者经过操作发现,情况确如王先生反映的那样。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内蒙古庆胜律师事务所的白喜文律师。白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工商部门确实无法接受王先生的投诉。目前,对于在网上二手市场发布商品信息、然后在网下进行私下交易的行为,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尽管王先生在购买时与对方签订了相关协议,但是由于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导致王先生在这种情况下维权困难。因此,消费者在网上二手市场购物一定要慎重,对商品信息要仔细研判,并应取得相应的证明凭据,最好请懂行的技术人员一起试用和鉴定,签订购买协议时相关责任条款一定要明确。另外,除了留下卖家的联系方式之外,最好要知道其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以便出现交易纠纷时,方便维权。(记者 杨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