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的相关政策,连续5年将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区委、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来抓,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有效的推进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截止2012年3月1日,经个人自愿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复审,住房保障中心审批,社区、媒体公示等三级审核二次公示办法对1200多户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采取入户摸底,邻里走访等环节对申请廉租住房家庭进行调查,经过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详细性等诸多原因的调查,已确定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471户。为使我区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根据自治区、市本级住房保障租售并举的政策,经区委、政府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471户进行廉租住房分配,其中32户特殊保障家庭(含一、二级肢体、精神、智力、视力残疾)经民政、残联、街道、房管等相关部门的评审通过,直接享受配租资格,入住廉租住房。对其余的439户困难家庭进行公开摇号分配,其中温馨小区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家庭58户、租赁廉租住房家庭100户;碧海小区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家92户、租赁廉租住房家庭101户;和顺小区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家25户、租赁廉租住房家庭63户;符合条件家庭已在街道社区、新闻媒体公示,根据各小区房源情况,对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家庭,按100%的比例提供房源,对申请租赁廉租住房的家庭中,温馨小区按34%的比例提供房源,碧海小区按77%的比例提供房源,和顺小区按100%的比例提供房源,未取得租赁资格的家庭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参加4月18日和顺小区公开摇号分配或者自愿选择直接进入下一批轮候。
4月10日-12日在铁路体育馆现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了入选家庭,其他未入选家庭轮侯下次分配。整个分配过程由纪检、宣传等部门全程监督。同时,为方便分配到廉租房的保障家庭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区住房保障中心组织民政、物业等相关部门现场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整个分配过程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