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很激动,盼了好多年了。这次政府给住房困难的家庭创造这么好的条件,有个什么感慨呢,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有钱了,能给困难群众办事了,而且这个摇号非常公平公开公正,确实是很好。不管抓到那个楼层,心理都很高兴。住房问题解决了,可以安定的生活了,不用老是出去租房子了,对以后的生活当然充满信心。”家住爱国街58岁居民于庆富激动地说。
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关发展,事关民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廉租住房分配管理机制上,如何做到公平、公正,让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2011年,乌兰浩特市参与廉租住房租售的保障户为5844户,共有2个廉租住房小区进行租售,可分配户数为2123户,市辖区八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举行廉租房公开“摇号”活动,由市纪委、廉租房办公室、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和群众代表进行全程监督,全过程阳光操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每个低保户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廉租房这项“民生工程”落到了实处,真正把温暖送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事前方案细致化,严格把关廉租房分配对象。“为了这次廉租住房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前期准备公作的时候,牺牲了我们工作人员的休息日,包括中秋节,入户走访,特别是重大疾病的还有革命烈属、优抚对象,经过走访之后,对这些群体给予照顾。”爱国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虹说。
通过入户走访、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问题,制定《乌兰浩特市2011年廉租住房出租出售实施方案》(乌政办发〔2011〕72号);宣传部门也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报纸等新闻媒体公示实施方案内容和各办事处分配名额,让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条件和标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通知不漏、资料不缺、审核不误、时间不拖”,同时明确了以摇号或抓阄的形式确定申购和承租选房方式,实行栋、单元、房号抽签定位,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符合租售原则低保户的权益不受侵害。
事中分配规范化,严格把关廉租房分配过程。对政策界定非常清楚、申请资料齐全、重病重残户、烈属、优抚的低保户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采取优先接入的方式分配,严格“二级审核、二级公示”制度,即社区初审、领导小组分组复审,对有争议的实行领导小组例会讨论,层层把关;初审合格的对象进行公示,复审通过并无争议的,再次进行公示。现场采取年限轮候原则,辖区内各社区主任在“摇号”现场负责确认各自社区出席对象,以确保无冒充现象。然后申请廉租房的低保户依次抽取序号签,并做好登记,以便摇号时有序可循;依序摇号,对摇中的低保户现场确认小区、单元、楼层、面积,然后登记记录。
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廉租房实物配租管理。分配到廉租房的低保户入住后,市纪委会同廉租房办公室通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已获取廉租房的家庭及时进行走访复审,对不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或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房的,及时进行清退和重新配置。准确掌握第一手情况,化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化被动服务管理为主动服务管理,效果良好,群众满意,使乌兰浩特市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据了解,通过摇号的分配方式,有效解决了廉租房分配中供需关系不协调、申购家庭隐形收入审查难度大、低保户家庭流动性大导致的监管难等问题,真正体现了体民情、顺民心、应民意,打造廉租住房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的良好环境,是乌兰浩特市为民办实事、规范权力运行、阳光执政的创新之举。(秦晓红 徐赵博 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