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除主要犯罪嫌疑人姜兴旺(化名)因病医治无效于4月3日死亡外,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张景清(化名)、赵时泰(化名)、刘微本(化名)、巴格(化名)、张继(化名)被移交到检察机关提请公诉。至此,一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被呼伦贝尔市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1400只价值187万余元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花尾榛鸡(又名飞龙)大部分被追回。
2011年11月中旬,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森林资源安全保卫大队民警获得重要信息:有人要在莫尔道嘎地区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民警闻讯加大监控力度。2011年11月29日,莫尔道嘎镇居民姜兴旺进入民警视线。
姜兴旺,男,50岁,2009年因非法买卖、运输弹药罪,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1年2月末,其因患重大疾病(癌症晚期)被保外就医。出狱后,姜兴旺一直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且近期的生活支出很大,与收入极不相符,并有连续外出活动的情况,极有可能重操旧业。侦查员进一步侦查获知,有人要通过姜兴旺购买花尾榛鸡,于是对其居住地及经常出入的场所进行24小时监控。
2011年12月4日,侦查员发现姜兴旺用汽车运来几箱不明物品。2011月12月11日,侦查员确定那几箱不明物品就是花尾榛鸡,于是将犯罪嫌疑人姜兴旺在家中抓获,并在其家中搜出花尾榛鸡699只,涉案价值93万余元。
2012年2月5日,森林公安局成立“12.11”专案组,抽调8名精干警力,对案件进行全力侦破。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姜兴旺往来货物单据和汇款凭据的调查,专案组确认辽宁省抚顺市平顶山镇大琵琶村居民张景清为姜兴旺的供货人,于2月14日将其在居住地抓获。起初,张景清只交待了非法出售花尾榛鸡700只的犯罪事实,专案组根据往来的货物单据,确认二人非法出售、收购的花尾榛鸡远不止700只。于是,专案组对张景清进行再次审讯,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景清交待,2011年7月以来,他在本地市场陆续收购了1400只花尾榛鸡,于2011年12月以每只60元的价格出售给姜兴旺。在抚顺市警方配合下,专案组查实张景清的犯罪事实后,于2012年2月17日将其押解回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
在人证物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姜兴旺对从张景清处以每只60元的价格收购1400只花尾榛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供认除已被收缴的699只外,还有500只已出售给根河市傲力古雅乡居民赵时泰和刘微本。2月26日17时许,嫌疑人赵时泰在海拉尔区被抓获,供认了2011年12月在姜兴旺处非法购买300只花尾榛鸡,后出售给傲力古雅乡居民巴格200只、张继30只、田辛开(化名)4只的犯罪事实。2月26日22时许,嫌疑人刘微本在根河市被抓获,供述了2011年12月在姜兴旺处非法购买200只花尾榛鸡的犯罪事实。
之后,专案组分别在刘微本、巴格和张继处收缴花尾榛鸡188只、162只和26只。此案共收缴花尾榛鸡1075只。(记者赵弘 实习生白文华 通讯员孙青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