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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下拨城乡低保金16085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  12-05-17 16:1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记者从包头市财政局获悉,截至目前,包头市财政局已将自治区及市本级一、二季度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6085万元下达各旗县区,其中: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930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2155万元,包头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调高至人均每月505元和每年4480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自治区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具体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人均每月提高39元,达到349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人均每年提高240元,达到2028元。按照自治区要求,包头市积极筹措资金,结合实际在自治区调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55元/月,高于自治区提标水平16元,达到每人每月505元;农牧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480元/年,高于自治区提标水平240元,达到每人每年4480元。提标后,包头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较自治区水平高156元;农牧民低保保障标准较自治区水平高2452元。(记者韩晓慧)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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