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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举行首届“兴安文学艺术作品奖”颁奖晚会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之际,5月29日,兴安盟隆重举行了“兴安盟首届文学艺术作品奖”颁奖晚会。此次晚会由盟委宣传部、盟文体局、盟广播电影电视局、盟文联主办。盟委委员、宣传部长李锋,盟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邵万荣,盟委委员、统战部长崔景英,行署副盟长于仁杰、刘剑夕,政协副主席杜吉雅以及文学艺术战线上的各界人士出席晚会。会上,李锋作重要讲话,对获奖者表示祝贺。刘剑夕致开幕词。

  李锋在讲话中指出,在我盟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宣传、文化事业积极跟进,开展了文学艺术创作年活动,不断提高我盟文化软实力。在文艺创作年里,我盟以创作、演出、对外交流等多种多样的文化宣传活动与形式,丰富了兴安文化内涵。与此同时我盟文艺工作者的队伍也不断壮大,目前,我盟加入文联组织的盟级会员达到千余人,自治区各协会会员170余人,国家级会员15人。此外,还涌现出一批在自治区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人才,各个艺术门类的人才、文艺作品更是层出不穷。我盟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果,荣获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的殊荣。

  李锋强调,文化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繁荣文艺创作,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我盟文化资源丰富,文化魅力独特,在我盟实现富民强盟的进程中,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认清时代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认真学习《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为我盟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再立新功。

  “兴安盟文学艺术作品奖”是兴安盟文学艺术的最高奖,设有“荣誉奖”、“创作奖”、“贡献奖”等三个奖项,罗丛龙、赵仁毅等10位同志获“荣誉奖”;《走进兴安》等29件作品获“创作奖”;《爱在原野》等21件作品获“贡献奖”。

  晚会上,盟民族歌舞团等单位为观众奉献了精彩的文艺节目。(于祥宝 方特)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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