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临近,许贵斌的心事又重了。
5月31日早,刚下过雨的呼和浩特市有些阴冷。许贵斌开车来到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在该中心4楼大厅的所有政务窗口中,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办理购房落户的窗口明显繁忙。许贵斌排队等候,心中有些忐忑,听朋友说,所有准备往呼和浩特市迁户的人都要来这里审批。
这个暑假,是女儿学校给许贵斌的最后期限。
女儿今年高一了。许贵斌很想把女儿的户口从山西老家迁到呼和浩特市。只有有了呼和浩特市户口,女儿才会有学籍,才能在这里参加高考。
一则消息燃起希望
排队的人中,很多人是有房本的。看着那些红红的房本,许贵斌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他平展了手中的《北方新报》和一并带来的购房协议。
2月25日,《北方新报》6版摘自《京华时报》的一则消息——《地级市户籍首次放开工作满3年可迁户》引起了许贵斌的注意,消息称,“户籍制度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国务院办公厅2月23日对外公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迁户条件不同,迁户难易程度不同。县级市迁户比较容易,而直辖市的迁户要合理控制……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3年并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中西部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可以适当放宽职业年限的要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更严格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市迁户问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年限由当地政府制定,报省级政府批准。”
看完这则消息,许贵斌把这张报纸认真地保存了起来,他想有了时间找个明白的地方问问:“像我这样,在一个城市工作了多年,买了房子却没有房本的外地人能不能把户口迁到呼和浩特市?”
政策尚未实行
排在他前一位的女士带的是购房合同,许贵斌注意到了,他认真观察着。
轮到那位女士了,许贵斌的眼睛亮了一下。递过去的购房合同,很快被工作人员推了回来:“没有房本我们不能办理。”许贵斌的神情随之黯然,不由叹了口气,默默地看着那位女士,随后不甘心地拔通了朋友的电话、而后又悻悻地离开……
另一处窗口已经没有人排队了,可能是看出了许贵斌有些不同,一位女工作人员把他喊了过去,问:“你办理什么业务?”
许贵斌连忙把报纸和购房协议递过去,“我在这工作了多年,现在有购房协议,想把孩子的户口从山西老家迁到呼和浩特市,行不?”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许贵斌还有些不甘心,他拿出《北方新报》给工作人员看,“为什么报纸上报道说‘地级市户籍首次放开工作满3年可迁户’?”工作人员扫了一眼报纸,肯定地回答:“我们这里还没有这项政策。”“可是孩子户口迁不过来这里不能在这里参加高考啊!”许贵斌满脸沮丧。“要不你再等等,等这个政策实行了你再来。”旁边一位工作人员安慰着,“我的户口也在外地呢,要是这个政策能行,我的户口早迁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