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内蒙古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会议在阿尔山市召开。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西部开发办主任王儒,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田选明,乌兰察布市副市长赵锦,兴安盟副盟长尤国钧以及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盟市、旗县政府负责人和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就国家关于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县的要求、政策措施进行了学习和研讨,交流探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和途径,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会上,还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盟市、旗县举行了授牌仪式。
会议要求,各试点盟市、旗县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实施规划,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优化消费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四个方面,结合生态文明需要达到的目标,统筹考虑整个系统工程,做好项目谋划、争取、落地等重点工作。要大胆试、大胆闯,立足当地实际,力争在四个方面或某个方面有所突破。要抓住国家批复示范试点的机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使生态文明深入人心。要严格按照实施规划和方案推进,预定的目标任务只能提前完成,不能推后。建立定期报告和联络员制度,及时将试点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各试点盟市、旗县要统筹安排好各项资金,确保资金真正用到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各试点地区党委、政府要将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科学界定各级各部门任务,发改委、财政、林业、统计、国土、宣传、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注重配合,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工程建设的良好局面。要完善督促检查、成效测评、表彰评比机制,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尤国钧在会上表示,兴安盟将认真贯彻国家三部委印发的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实施意见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优化消费模式,结合兴安盟实际,培育以生态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业为主导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绿色能源项目,提高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同时,更加注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建立完善的保护自然生态安全的规章制度,积极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引领者和实践者,逐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化,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协调,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做出应有的贡献。(曲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