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14时30分许,呼准公路79.5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运煤货车撞上一辆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喇嘛湾第一小学的校车,造成车上7名学生受伤,其中刘鑫涛和商瑞雪受伤较重,《北方新报》于6月7日对此次事故进行了报道。6月7日,记者了解到,在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学生刘鑫涛目前正在接受保守治疗,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刘鑫涛仍未脱离危险
6月7日,仍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接受治疗的刘鑫涛母亲贾文鱼告诉记者:“现在孩子的颅内仍有淤血,医生建议保守治疗,先清除颅内淤血。另外,孩子的眼部伤势严重,很可能会失明……”说到这里,这位年轻的母亲不禁有些哽咽,“我真担心孩子的未来,如果真失明了,他该怎么面对世界,面对生活,他才8岁啊……”
对于刘鑫涛目前的状况,该院神经外科的医生介绍说,孩子的状况目前还算平稳,但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由于颅内淤血未清,所以院方正在采取保守治疗,等到淤血清除再决定是否进行开颅手术。目前本地的医疗技术尚有欠缺,待孩子伤势恢复一些后,院方会再与孩子的家长商量是否需要转院治疗。
而在解放军第253医院接受治疗的右臂骨折的商瑞雪,已经进行了手术,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事故双方垫付部分医药费
对于受伤较重的2名学生的医疗费用,刘鑫涛的母亲贾文鱼说:“校车司机送来了3000元,运煤车的司机送来了5000元,喇嘛湾第一小学送来了1000元。”而商瑞雪的手术费用由运煤车一方已经垫付。事故校车的经营人也表示,将很快去探望商瑞雪。目前,事故校车的经营人已经去看望了另外5名伤势较轻的学生,并前往已经出院的学生家中送去了补养品。事故校车的经营人刘凤龙说:“尽管事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但是怎么着也得让孩子们先看病,费用我们都会垫付,尽量免除家长们的后顾之忧。”
校车经营人:我绝对是合法经营
对于发生事故的校车是否属于合法经营,在教育部门是否有备案的问题,清水河县教育局张局长在电话中表示,该校车属于社会车辆,没有备案。而喇嘛湾第一小学校长董德柱也表示,对该校车情况并不了解,不清楚相关手续和备案的情况。
对此,校车的经营人刘凤龙说:“2008年,我就获得了交管部门核发的校车证。从2009年,每学期开学,都有清水河教育局的人员过来拿走车辆的资料以及行驶证、驾驶证等手续的复印件,而且我们每学期也同样会把校车的资料手续送到喇嘛湾第一小学,我绝对是合法经营。还有,我经营校车已经快10年了,他们怎么能说没有备案,并且不知情?”
交管部门:专家组正在进行资料收集
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鉴定,负责处理事故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托克托县大队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包红林告诉记者:“目前,我们从内蒙古众鑫科贸有限公司鉴定中心请来了专家组,由鉴定专家们对事故车辆进行资料收集、取证,等取证完毕,我们会在进行汇总,最终做出鉴定结果。”(记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