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区各工业企业要积极参与节能降耗,紧紧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的主题,努力履行企业节能降耗责任与义务,确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2012年6月10日至16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谨此201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之际,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全区工业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节能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注重发展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降耗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资源忧患意识、节能意识、环保意识,进一步把节能、低碳、绿色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
二、模范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把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贯穿于企业发展全过程,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基础管理、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关注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关于自治区工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方案的实施。淘汰高能耗、低能效、高污染的工艺、产品和设备。
三、推进科技进步,应用先进节能技术。积极开发和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依靠科技求节约、依靠科技创效益,坚持以节能降耗求生存、促发展。优先选用国家、自治区推广的高能效、低污染产品。积极开发、优先生产市场需要的节能产品。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节能考核与奖惩机制。要将企业节能目标纳入车间、班组及员工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
奖节罚超。倡导节能降耗技术革新和节能“金点子”行动,开展各种形式的节约资源活动。创建节能岗位、树立节能典型,对节能发明创造、挖潜、革新等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
五、创建节能型、清洁型工厂,树立企业新形象。摒弃以大量消耗能源资源为主要途径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理念,实现节约资源(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相结合。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企业能源经济效益,保护生态环境,使我们美丽的内蒙古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全区工业企业界和全社会各界携手并肩,用我们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努力奋斗,为民族兴旺和国家富强再谱写新篇章,再创新辉煌。
201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