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全区各行各业,各族人民:
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环境不仅制约着人类的发展,更主宰着人类的生存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富民强区”战略的必然选择。企业作为直接承担节能任务的最前沿实践者,要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积极履行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为此,在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节能宣传周启动之际,全区697户重点用能企业共同向全社会发起节能低碳行动倡议:
一、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推进节能工作。遵守国家和自治区节能政策法规,充分认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长期的自觉行动贯穿于企业发展全过程,从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关注节能降耗、低碳生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淘汰和禁止使用高能耗、低能效、高污染的工艺、产品和设备。
二、推进科技进步,应用先进节能技术。积极开发和采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依靠科技求节约、依靠科技创效益,坚持节能降耗求生存、促发展。优先选用国家、自治区推广的高能效、低污染产品,在职工中广泛开展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节能减排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能源综合利用,加大节能投入和相关技术改造力度,力求成为节能降耗领域的领跑者。
三、制定规划,加强管理,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将节能纳入企业经营目标的考核指标和相应管理人员的责任目标;将企业节能目标纳入车间、班组及员工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节能计划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挖掘节能潜力作贡献。
四、将节能与优化产品结构结合起来,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节能环保产品。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把节能和结构调整紧密结合,加快产品、技术、工艺和组织结构调整,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努力为市场提供优质环保的节能产品。
节能减排是一项惠及全民的事业,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让我们企业和全社会携手并肩,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节能,坚定不移地实施各项节能政策措施,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