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积极推行阳光政府采购。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对采购单位、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宣传,使他们进一步熟悉与掌握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与要求。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操守,使政府采购具体操作人员从主观上自觉远离商业贿赂。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坚持无采购预算不得实施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采购计划执行,有效地杜绝专项资金、临时性资金采购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遏止商业性贿赂行为。三是依法进行采购。在实施采购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操作程序,依法依规办事,“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做到每一宗采购和划付款都有专人负责,货物验收权由需方负责,实行采购权、划付权、验货权“三权分离”,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四是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中标结果公正。五是信息公开。根据“及时、公开、全部”的标准,严格规定政府采购信息除了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外,还把项目的所有应公开的信息都发布在采购中心业务公告栏上,使供应商方便、快捷地获取和知悉全部采购信息,保证信息知悉权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