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通报,赛罕区一工地发生的强奸杀人案已告破。死者为工地一女工,嫌犯是本工地一保安,受害人被捅伤后强奸,随后又连捅3刀,被丢弃在化粪池内。
化粪池现女尸
6月26日早7时许,赛罕区公安分局接报警称,赛罕区西把栅乡一工地内,一公共厕所化粪池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接到报警后,警方赶到现场,在化粪池内打捞上女尸一具。案发后,警方成立调查小组展开调查。
经现场调查得知,死者为该工地女工黄某某,1968年出生,湖南省洪江市人,是被人用刀捅死,又受到性侵害后被扔到化粪池内。警方在对工地工人调查时有人反映,工地保安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后警方调查发现,刘某某,1986年出生,山东省曹县人,2006年3月18日在山东省菏泽地区因盗窃摩托车,被判刑1年6个月。2012年呼市,案发前,在案发工地上做保安。
嫌犯旅馆落网
警方通过排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活动范围划定在赛罕区太平庄一带。随后,警方将现场指挥部移至赛罕区太平庄乡836粮库附近一小饭店内。
呼市警方出动特警支队70余人,对嫌疑人可能藏身的太平庄乡格此老村、舍必崖村、白塔村等地进行搜索。
调查中,警方了解到,刘某某无一技之长,社会生存能力较弱,使其形成胆小懦弱的性格,这决定他不大可能拼死一搏突破包围圈向外地逃亡,很可能在白塔村周围藏匿。
6月30日下午3时许,中专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大学城附近见到一个和刘某某相似的男子。警方立即选派精干力量前往大学城进行搜捕。经过搜查,确定刘某某在大学城亲亲旅馆5号房内。随后,赛罕区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
山上躲藏4天
将刘某某抓获后,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五中队立即对其展开审讯工作。在讯问中,刘某某详细向警方描述了其所犯罪行。
6月25日23时19分左右,喝完酒后的刘某某从工棚出来上厕所时,听到女厕所有女人说话的声音起色心。随后,进去将受害人一把抓住强吻,受害人一边反抗,一边呼喊。恼羞成怒的刘某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在受害人肚子上捅了一刀,受害人不再挣扎。刘某某一边在受害人脸上恶狠狠地咬一边骂。随后,刘某某将受害人拖到厕所外的一棵小树下实施了强奸。在强奸过程中,他见受害人有苏醒的迹象,又在受害人胸部、腹部连捅3刀。事后,刘某某将受害人及其衣物扔到厕所外的化粪池内。刘某某回到工棚内清理了身上、衣服上的血迹继续睡觉。
睡到半夜的刘某某起来想到逃跑,但借钱时未果。6月26日6时,刘某某骑上自行车逃到白塔村,看到民警沿途设卡,便逃往大青山,在山上待了4天后,无法忍受饥寒,6月30日下山后在小旅馆休息时被抓获。
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邢占国 通讯员 杨宏岩 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