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常回家看看”入法,重在用人单位给予保障
内蒙古新闻网  12-07-06 08:1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周末  
 

——专访《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起草者之一肖金明

肖金明

  北方周末报:什么是“常回家看看”,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经历着怎样的过程?

  肖金明: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一规定,也被大家通俗的地理解为:“常回家看看”。

  我国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1996年颁布施行的,16年来,这是首次修订。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起草工作从2011年8月就已开始,经过全国各地开展的一系列调研论证,课题组曾向全国人大内司委提交过一份专家拟定的稿件。“常回家看看”被列入其中。

  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后,委员们又分组对草案进行了审议,目前还在进一步审议中。

  北方周末报: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可能性有多大?什么时候能出结果?入法有什么意义?

  肖金明:任何一部法律都需要经过两次以上审议才能表决、公示。而我国人大逢双月下旬会开会讨论很多事项,其中包括立法工作。我想,10月份可能会有个结果。

  我个人觉得,入法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虽然这个法律现在看来仅仅是一个草案,而且在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过程中,但是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扑面而来。有“‘常回家看看”拟写入法律你同意吗?’”调查显示,支持者占到42.2%,反对者35.6%,无所谓占22.2%。

  这个调查不一定权威,但也能看出还是有很多人支持的,而且从委员们对草案审议的情况看,很多人是主张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的。

  “常回家看看”本应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有时很难完全区别清楚。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作为鼓励性、提倡性的规定,有利于弘扬传统孝道文化,使更多家庭成为道德充盈的家庭。

  北方周末报:将“常回家看看”入法是在怎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肖金明:一个大的背景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已进入快速发展期。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60岁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85亿人,占到总人口的13.7%。而且困难老人数量在增多,目前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超过2000万人,失能、半失能老人3300多万人。据预测,到“十二五”期末,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人,平均每年增加860万人,老龄化水平提高到16%,到2025年突破3亿人,2033年突破4亿人,2055年前后达到峰值4.87亿人。

  现在,老人都有精神层面的需求。我们除了对老年人经济方面的供养和生活方面的照料、护理,还要有精神方面的慰藉,不能忽视、冷落老人。此前,在上海、天津都有相关案例,判定赡养义务人应按时到家里看望老人。

  北方周末报:如果将“常回家看看”入法,怎么操作呢,“常”是多长?如何界定?

  肖金明:“常回家看看”并不是说一定要子女一年回几次家,与《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一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具有鲜明的社会法属性,具有倡导性和鼓励性。

  其实每个子女都有常回家看看的心理,但方方面面的条件限制,使他们做不到,不过,草案写得也很全面,提到有条件的赡养人要与老人一起居住。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是用法律支持道德。

  不仅仅是“常回家看看”条款,其它一些政策性责任条款同样不具备可操作性,但这些责任性条款、义务性条款,起到的却是明确政府、社会、个人责任的效果。依据这些条款,可以评判是非、确定权责,比如司法实践很棘手的家庭纠纷,起作用的正是这类道德义务条款、责任条款。

  北方周末报:如果“常回家看看”入法,我们应如何保障它顺利实施?

  肖金明:如果这个条款能够保留的话,各地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实施办法》以及一些惠民政策,就要根据各个地方实际情况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

  在实施过程中,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用人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好、保障好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目前,我国虽有法律规定,员工有探亲休假的权利,但并没有很好地落实。多数人都是过年才回家,还一票难求,所以最好平时能休假回家看父母。(记者 董柏杰 王静超)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 赵静 ]

京蒙联手促就业
挑战
吉祥草原祝福香港
勇敢的鄂伦春
备足车辆迎接暑运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开幕
四子王旗:祭敖包活动隆重举行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