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楼住户准备坐电梯下楼,已被断电
“咋又停电了,每次都这样,也不提前通知一声,整个洗浴中心全靠电源支配运行,这一停电,什么营生也做不了。再说了,洗浴中心才开张不到半个月,物业经常这样停电、停水也不行啊,无形中给我们造成很大的损失。”白领公寓五号楼一家新开张的洗浴中心领班经理愤怒地说道。
7月2日9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白领公寓5号楼全部停电,据楼里业主反映,该楼电梯在5天前已经停止使用,在今天8:30分左右,连家居用电也给停了,无论是楼里的办公单位还是底楼商户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停电引起众多问题
“不管谁交物业费或者谁没交物业费,就把我们5号楼配电箱的总电闸给关了,弄得我们整栋楼没电,楼里的办公单位及底楼商户的日常工作和商业运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让我们更生气的是,我们的电卡和水卡都是自己掏钱买的,他们凭什么停我们的电和水呢?”白领公寓一家传媒公司的负责人赵先生愤怒的对《北方周末报》记者说。
据赵先生介绍,该公司的房子是在2010年买下的,当时开发商承诺在2010年6月份交工,但至今也不具备交工条件。2011年8月份赵先生的公司付清房屋全款,物业费也如数付清,2011年的物业费是一平米2元钱,而2011年冬天的供暖整整推迟了一个月,让他们公司人员多受冻一个月,并且在去年交物业费时,开发商还多收了他们600元,到现在也未能退还。
家住在白领公寓5号楼的李女士也对此次开发商私自停他们电、水行为愤愤不已“我们楼道至今也不见有人打扫,天花板的水泥大面积脱落,开发商也不问不管,我们还得自己雇人打扫楼道卫生,真不知大家上交的物业费被开发商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去年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说,今年3月份我们的房产证就能办好,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拿到房产证,去年我们10月1日交的供暖费,通过业主多次催促,11月1日才供的暖,我们大人能受的冻,但是家里的老人、小孩儿冻的瑟瑟发抖呀,我女儿因此还被冻得感冒好几天。”
李女士带着本报记者来到她家,本报记者看到墙体有地方开裂并有洞,洞里填满了报纸,窗户也变形了,由于窗户设计有问题,所以连纱窗也不能安,闷热的夏天李女士家里的窗户还是紧闭着。据李女士讲,因为窗户开了就关不上,所以就只好一直都关着,李女士家的顶棚也掉成个“花样”了。
停电原因
就白领公寓5号楼停电一事,本报记者来到了白领公寓5号楼10层,一间办公室写着“鄂尔多斯市翌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室(1)”,这就是业主们所提供缴纳物业费的地方。
当《北方周末报》记者问及停电原因,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说是因为公寓5号楼内大部分业主没交物业费。
众所周知,物业费和水电费属于两个不同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只有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才有权力给业主停水停电,那该公司是不是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亲自授予这个权力?
年轻的工作人员态度烦躁回应说:“这个我们不清楚,不要再问了,你们怎么就递不进人话呢。”
另一位中年工作人员接过话说到:“白领公寓5号楼的业主都没交物业费,我们现在是收2012年下半年的物业费,上半年也有业主没交物业费。我们雇佣的清洁工、保安都3个月没发工资了,5号楼的物业没人管理,我们现在也是临时收物业费,员工也是临时雇佣的,也没个名称,还不知道将来是由谁管呢?”
早在购房的时候,物业费已经打入房费里,“所以他们现在的物业费是重复收取。”一位业主告诉本报记者。
《北方周末报》记者随后拨打了5号楼主管物业事项负责人岳喜怀的电话,拨通多次后皆无人接听。
在现场采访时本报记者了解到,白领公寓的开发商是“华研投资集团”,承建于2008年,不知因何原因,至今没有交工手续。楼里各项实施均不完善,消防设施至今没有启用,物业也不知因何原因在半年前撤退。该5号楼现在处在无人管理状态,只有收取物业费和其它费用时,方可和一两个据说是物业公司的相关人员打个照面。
有关单位作出回应
7月2日14时,本报记者拨通了东胜区物业监管大队刘副队长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白领公寓1号楼、2号楼、3号楼有物业公司,其余的楼都没有物业公司,没有物业公司的楼全是由开发商管理的,一个小区与一个小区收物业费时间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国家也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只监管有物业公司的楼,如果没有物业公司的楼,需要找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去处理这些情况,要不叫他们去报警好了。”
15时40分,5号楼业主王女士就此事报了警。16时许,解放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张琼和冯政儒赶到现场,在众多业主的抱怨、愤怒声中,张琼联系了主管物业收费的负责人岳喜怀。而岳喜怀则表示因有要事在身,不能来现场协调处理此事,因此又安排一个李姓负责人来现场做协调。
16时20,李姓负责人来现场后,经由业主代表和值班民警3方来到5号楼10楼进行谈判和协商。
在商谈过程中,诸多业主针对停电一事纷纷表示严重不满,而李姓负责人则用多种理由一一否认掉。
由于开发商遗留负面情况及物业上的纠纷问题过多,经三方一致协商后达成协议,在3日时,找来东胜区房产局、东胜区物业监察大队和当时在现场的每一位当事人聚一起再作详细处理。
就此事,《北方周末报》记者又咨询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尹律师称:“无论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均没有任何法律赋予他们有停水、停电的权力。一些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完全是‘土匪逻辑’、‘土匪作风’,而之所以此类‘土匪作风’盛兴,却没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制约,主要还是“违法成本太低”,违法了、违约了,依然‘牛气冲天’,而业主的权利又无有效救济,无救济则无权利。”
本报将对此事继续给予关注。(记者 韩雪琴 曹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