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旗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东乌旗工商局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品牌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文件要求,组织执法力量,对全旗品牌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加强对汽车交易行为、汽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
检查重点:一是对未取得品牌汽车供应商授权、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示,进行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或只有品牌汽车销售企业授权书,擅自经销品牌汽车的行为进行检查。 二是对已取得品牌汽车供应商授权,但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示,擅自经销该品牌汽车的行为进行检查。 三是对公司已取得某品牌汽车供应商授权,并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示,其所属分公司擅自经销该品牌汽车的行为进行检查。 四是对只取得了某一品牌汽车供应商授权并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示,擅自经销其它未经备案公示的品牌汽车销售行为进行检查。 五是对超出品牌汽车供应商授权许可期限仍继续经销该品牌汽车的行为进行检查。 六是对品牌汽车经销商对用户售后、保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三无”汽车配件的行为进行检查。七是未经登记从事二手车交易的。
截止目前,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检查品牌汽车销售经营企业1户,检查汽车配件销售经营户5 户。我局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企业登记注册的名称、经营场所及守法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营情况良好,无违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的行为。
通过此次对品牌汽车市场的专项整治,预防了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净化了东乌旗品牌汽车市场秩序,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为今后东乌旗品牌汽车日常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讯员:李永丽 高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