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兴安盟纪委召开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会。重申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希望新任职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以良好务实的作风、实实在在的政绩向全盟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兴安盟高度重视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6月27日,盟委委员、纪委书记冯超在对新任职的盟直部门一把手和纪检组长进行廉政谈话时就明确指出,新提任的部门一把手要加强部门管理,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希望新任职的纪检组长要尽快熟悉业务,大胆开展工作,做好监督。
7月11日,盟纪委再次对新任职干部提出具体要求。要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要在学习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理论素质和执政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警钟长鸣,勤政廉政。加强业务知识和文化知识学习。尽快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专家,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和知识水平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要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要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要确保“三个不变”,即:提拔以前和提拔后对自己的要求不变,任职时间长和任职时间短对自己的要求不变,人前和人后对自己的要求不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脚踏实地,多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困难和心声,勤奋工作。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珍惜自己的家庭。要以身作则,勤政为民,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张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