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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内蒙古新闻网  12-07-21 09:43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2009年11月,通辽市启动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继开鲁县作为全国第一批新农保试点之后,扎鲁特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和库伦旗相继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7月成为第二、三批试点。2011年7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我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实施办法,全面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程。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所有旗(县、市、区)均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适龄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80余万人,享受基础养老金人数达18万人,前三批试点旗(县)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了98%以上。

  截至7月1日,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科左中旗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最后一批试点按期启动,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全覆盖,预计将有190余万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其中20多万城乡老年居民不用缴费就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惠及全市54万农户和10万城镇家庭。

  市委、市政府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高标准启动、高起点实施、高效率运转”的要求,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策,搞好统筹规划,加强检查调度,协调解决问题,开展工作评估,做到了机构、编制、人员、场地、设施、经费“六到位”。各地充分调动嘎查(村)干部、大学生志愿者等各种人力资源,进村入户,为参保对象提供政策宣传、参保登记、信息核对、户籍和年龄确认等服务,统一规范了运作程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通辽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在通过各种媒体营造宣传声势的同时,各旗(县、市、区)还通过印发《党委、政府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等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开通咨询热线、走村入户讲解等方式,做到了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村村有广告、户户有资料。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参保积极性明显提高,开鲁县达到了98%以上,其他旗(市、区)的参保率也在不断攀升。

  建设平台,保障服务。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台建设是基础,更是抓手。为此,各旗(县、市、区)纷纷落实机构编制、配齐经办服务人员、投入资金建设基层平台,确保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董振学 孟庆军 师长宝)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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