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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地税局:华资房地产必须给业主开发票
内蒙古新闻网  12-08-08 10:0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8月3日,《北方新报》刊发消息《景观花园业主:小区车位只卖不租还不开发票!》,小区部分业本报向本报反映称,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然而开发商只给购买人开一张收据,并没有开具正规的发票,存在偷税漏税一事进行了报道。

  对此,景观花园的开发商——内蒙古华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韩副总经理说:“我们小区的车位是长期租赁,并不是销售,所以不涉及开具正规发票,只能给业主收据。”该公司的温工程师也补充说:“收上来的这部分钱,我们需要拿出一部分来进行车位的基础建设,例如升降器、车位杆、画线以及一年之内车位维护,这些钱都要从业主交的这部分钱中走账,所以没办法到税务部门申领正规发票。”

  随后,记者从反映问题的业主手中拿到了一份《车位销售协议》,这是业主与开发商就停车位签订的协议,并不是韩副总经理说的“租赁协议”。

  8月6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地税局税收管理科反映了这一情况。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内蒙古华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必须给业主开具正规发票的。但是因为车位都是在明面上的,税务部门会统一收税,开不开发票和偷税漏税并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不会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如果景观花园小区的业主对开发商的做法存在质疑,可以直接拨打电话12366向我们举报。”(记者 刘畅)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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