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将审查工资集体合同
内蒙古新闻网  12-08-30 11:2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审查和监督工资集体合同,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

  据悉,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督促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将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的工资集体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及时对工资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同时做好审查情况统计上报和审查资料存档工作。在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时,重点审查工资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和协商代表产生的合法性。工资集体合同订立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当前要特别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有关工资增长幅度条款的审查,对没有明确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达不到工资指导线或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在审查时要明确提出审查意见。对当年职工工资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规定要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其予以警示,并责令其改正。对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施全方位执法监察。

  同时,自治区将指导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及时将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以适当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督促企业定期向职代会或全体职工报告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记者 张昊文)

[责任编辑 赵静 ]

加固黄河堤岸
苍天圣地阿拉善
2000米速度马圈赛
金秋采摘“乐翻天”
记者采访白旗工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户外越野挑战赛
全国女子曲棍球锦标赛赛况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