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兴安盟扎赉特旗公安局获悉,涉嫌电击、抢劫、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刘某,8月13日被押解回扎赉特旗,目前警方已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请报捕。
电击杀人
8月11日,刘某左思右想,这几天王某对自己的行为实在是过分,王某连续打了自己两次,还偷自己的手机,但自己体小力弱,不是其对手,于是想到原来在屠宰场打工时杀猪的方法,用电击晕后进行屠宰。
刘某动手将三相电线缠到木棍上,待到夜深等王某熟睡后,将带电的木棍对准王某的屁股扎了下去,王某被电击醒后向刘某求饶,但刘某继续对王某进行侵害,并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向王某砍去,王某欲遮挡,但已被电击得麻木,无法反抗。刘某将王某砍致不动后,将其头颅砍下,放到工棚外的机器旁,随后刘某将王某随身的手机和钱物抢走,并骑走了王某的摩托车。
嫌犯潜逃
8月12日零时许,扎赉特旗公安局接报案称,在阿尔本格勒镇一个工地内发现一具无头男尸。
接报案后,刑警大队侦查员、技术员、法医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现场一片狼籍,一具男尸倒在血泊中,头部被人用锐器砍下后不知所踪,身上有多处电击伤痕,犯罪分子还在墙上留下了“这就是下场,谁狠,刘狠”的字。侦查人员对现场走访中,很快确定了死者名叫王某,死者的摩托车、手机及身上财物被抢。
侦查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当时工地只有3人,在对另外两人进行排查中,一名叫小云的男孩向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案发前一天,小云看到刘某将电线绑在木棍上,并称刘某之前被王某殴打过两次。侦查人员立即对刘某的身份进行核实,通过调查了解到,刘某系1999年公安厅督捕的抢劫、强奸、杀人在逃人员。此时的刘某已经逃离,警方将刘某纳入重点怀疑对象进行侦查。
一路追击
侦查人员围绕案发地展开调查,调取收费站、加油站等地点的视频监控,从中发现了刘某的踪影,他出逃时驾驶一辆黑色摩托车,正是死者王某的本田100型摩托车。侦查人员迅速将侦查情况上报至公安局党委,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指挥部,并指令派出所对辖区内旅店、商店、药店进行清查,从中发现线索。
同时侦查人员通过仔细分析案情,确定其可能逃跑的方向,经过大量工作,侦查人员掌握到刘某在新林镇营林村一家商店的视频监控中,发现刘某曾经出现过,并购买了大量的食物和镇痛药品。
犯罪嫌疑人准备食物和镇痛药品的目的十分明显,准备长时间潜逃,并极有可能进入山区躲避追捕。
指挥部立即派遣侦查人员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落脚的地点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和走访,并将商店内的视频截图制作成协查通报向群众发放。
落入法网
8月12日晚,警方得到重要线索,新林镇营林村民发现一名外地男子涉水推摩托车过河,与协查通报中的人极为相似,非常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刘某。
为了尽快将刘某抓获,扎赉特旗公安局党委指令抽调全局刑警、交警、治安、巡特警、派出所等多部门共计260余名警力,责成多名局党委成员分别带队入驻山区,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出逃的路口、要道进行设卡堵截,并进行搜山。同时,侦查人员又将搜索面辐射至与巴彦乌兰接壤的扎兰屯市浩饶山及哈吐河等周边地区。侦查人员在扩大侦查范围后,查出刘某在扎兰屯市浩饶山镇有个雇主,在此前打工时欠付刘某工钱,侦查人员分析刘某有可能到浩饶山镇讨要工钱后出逃,于是立即赶赴到浩饶山镇,将协查通报发放给当地旅店、商店及群众,并将案情及时通报给扎兰屯警方。
8月13日上午,侦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浩饶山镇内一家旅店内出现,侦查人员迅速联系扎兰屯警方对该旅店进行布控,并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很快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并将其押解回扎赉特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杀害王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了其于1999年强奸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记者 武艺 通讯员 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