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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首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开庭
内蒙古新闻网  12-10-09 10:2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日前,王某等七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是乌海市发生的首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吸引了几十名群众前来旁听。

  制假、售假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0年10月,被告人常某与吉某出资找王某制造假冒汉森三星红酒进行销售,被告人王某加工3483箱假冒后出售给被告人常某,被告人吉某从中分得1445箱;2010年11月,王某某经他人介绍与王某商定,由王某加工三种假冒汉森红酒各500箱;2011年5月,被告人常某与被告人郑某商定由郑某生产1000件假冒汉森红酒,后向常某销售280箱;常某、吉某又分别销售给高某、张某、栗某等人,高某、张某、栗某等人明知是假酒又全部销售给他人。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王某、郑某二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汉森集团红酒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常某等五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亦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故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等七人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合议庭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本案是乌海市首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因此从院领导到合议庭、承办人都高度重视。合议庭为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前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准备工作。

  经过一天的法庭审理,下午17时许,庭审过程顺利结束。鉴于案情复杂重大,该案将择日宣判。

  此次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意义重大,通过有效运用刑事手段,最大强度地打击、震慑了侵权行为。同时,有利于帮助社会普遍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记者 赵云 通讯员 李世超)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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