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兴安盟科右中旗在保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以造福广大百姓,切实改善民生为落脚点,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
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中旗认真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城乡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城镇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和285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057元和1646元。同时,中旗还提高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现有五保对象人,其中,集中供养58人,分散供养590人,目前,集中供养标准达每人每年4083元,分散供养达每人每年2496元。合理适度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中低收入者可以通过实物配租、领取住房补贴、购买保障性住房等方式改善住房条件。今年实施廉租住房2.96万平方米,592套;公共租赁住房0.27万平方米,4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58430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2500户。计划对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1100户、3099人发放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元/平方米,计划发放补贴资金243万元,上半年已发放补贴资金104.76万元,惠及970户、2910人。
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得到加强。中旗全面落实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就业率。已发放小额贷款4405万元、高校毕业生贷款1030万元,扶持创业976人,拉动就业3904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94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54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全旗参加养老保险141371人,失业保险10956人,生育保险13739人。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农牧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230元提高到290元。封顶线稳定在8万元,1—9月份,住院人次12991例,医药费总额为5146万元,报销2863万元,人均报销2204元,减负率55.64%。(杨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