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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00元/月
内蒙古新闻网  12-11-14 21:34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日报  
 

   记者日前从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要求,乌海市日前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乌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为10.2元/小时。

  此次调整后,乌海市执行的是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一类地区标准是最低工资的最高标准。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执行一类地区标准的地区除了我市三区外,还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二连浩特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1个区、2个市和10个旗。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记者强建国)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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