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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中心城区将实行出租车星级制
内蒙古新闻网  12-11-19 10:4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11月16日,记者在赤峰市运管处管理培训科了解到,赤峰市运管处为提高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将实施星级管理。赤峰市出租车将会实行6个星级评测,最高等级将是雷锋车,所有星级出租车将会把标示贴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

  据了解,星级出租车评定设立星级出租车基本条件,主要从车容车貌,车辆技术安全标准,安全、文明行车、仪容、仪表标准,语言文明,文明服务、守法经营等多方面进行量化记分考核。

  根据《赤峰市中心城区(红山区、松山区)客运出租汽车星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星级出租车评定实行年度评定和即时加星、降星或取消星级结合的机制。出租车车主或驾驶员有优秀表现行为的例如,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扶困济危等行为,引起较强社会认同的,可即时增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星级。反之,出租车车主或驾驶员有拒载、拼客、绕道、不使用计价器、超标准收费、将乘客财物据为己有等违反行业服务承诺行为等八种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即时降低一个或一个以上星级。(记者 李品毅)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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