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包头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包头市龙熙盛景:买了停车位 还要再交管理费
内蒙古新闻网  12-11-21 15:4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11月19日,家住包头市的吴女士反映,买房时一同买下了停车位,但是现在还要交每月80元的管理费,没有买停车位就不允许将车停放在小区,她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妥当。

  吴女士是包头市龙熙盛景的业主。买房时一起购买了地下停车位,但是入住以后,每个月还要交80元的停车管理费。而且没有购买地下停车位的居民,不允许将车停放在小区内。

  吴女士说:“我们小区的物业费很高。物业所谓的管理费也只是负责禁止外来车辆和没有停车位的居民车辆进出。”

  对此,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业公司姜经理,他向记者介绍:停车位是向开发商购买的,管理费是物业公司收取的。这每月80元钱,用在了地下车库的设施维护、水电费、卫生费及人员开支,这笔费用只针对有车位的居民收取,所以不包括在物业费内。地下车库只有650个车位,不能满足小区居民的使用,地面空地将来要进行绿化,所以采取了对没有停车位的居民禁止将车开进小区的做法。这些规定在物业合同中都有标注。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咨询了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他表示,收取管理费的问题需要看当时购买停车位的合同。如果业主只拥有车位的归属权,物业收取合理的费用是可以的。但是小区居民在不妨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是有权将车停放在小区内的。(记者 时婷婷)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笑逐颜开领津贴
苍天圣地·阿拉善
风雪铁路线 坚守保...
1000多只候鸟嬉戏...
呼和浩特举行锐武...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踏雪入户说盛会
锡林郭勒草原降雪降温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