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一】服务行业都要健康证
记者在随机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市民认为,只有从事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需要办理健康证,并不知道商场的服务人员也需要健康证。当记者问到“是否了解卖鞋卖衣服也需要健康证”时,绝大多数人都摇头表示不知道。
对此,卫生执法人员指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根据这一规定,目前呼和浩特市的所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都需持有健康证上岗。
【规定二】办证本人必须参加体检
“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而办证程序中的重中之重就是办证本人必须到现场,要参加体检、卫生知识培训等环节的审核。”岳丽华说。她特别强调,全区只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才有权限办理健康证,原则上是哪级监督所发放许可证就在哪级监督所办理健康证。
她告诉记者,人们对健康证有一些误区:一是持有“健康合格证”就说明是健康的。健康证规定持证人一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人员是流动的,而健康证的查验是相对静态的。有些持证人在检查后感染了疾病,而许多疾病隐藏潜伏,带菌者本身没有感到症状;也有人害怕检查不合格下岗,刻意回避隐瞒,造成持有健康证的患者或带菌者继续工作。二是办理健康证只对服务对象有利,对于相当部分的工作人员来说,则是既出钱又麻烦。其实,健康证保障的是服务双方的健康安全,比如从事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的人员,健康检查对他们来说,是定期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保障健康安全的有效方式。
然而,健康检查作为法律对相关从业人员义务的规定,仅仅靠卫生监督部门一家来监管,很难做到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