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乌兰察布市读者姜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8月份,我们跟乌兰察布市宏吉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土石方挖运填平整承包协议书,随后开始施工。11月17日,我和另外两名承包人前往乌兰察布市宏吉能源有限公司索要工程款,结果被几名手持铁棍、铁锹的男子打伤……”
采访中,姜先生告诉记者:“8月16日,双方签订协议后,我们按照乌兰察布市宏吉能源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其施工,工程名称是榆林至兴和运煤专线K67公里和K108公里处服务区。1个多月后,我们顺利完工,但是对方在支付了160多万元的工程款后,剩余的200多万工程款却迟迟不给支付。11月17日,我们再次前往对方工地索要工程款,却遭到几名手持铁棍、铁锹的男子殴打。随后,我们拨打110报了警。目前,我们正在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
记者在姜先生提供的3份“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的诊断书”上看到,闫先生被医院诊断为头部挫伤、左侧第11根肋骨骨折;姜先生被医院诊断为头顶部皮肤裂伤;纪先生被医院诊断为右额部皮下血肿。
11月21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公安局呼和乌素派出所所长刘冠军对记者说:“经过我们初步调查,姜先生他们在跟乌兰察布市宏吉能源有限公司索要工程款时阻拦施工被打伤。不过,参与打人的6名男子并不是乌兰察布市宏吉能源有限公司的人,他们是在现场施工的另外一个承包方的工人。关于这件事情,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
11月22日,记者就此事与乌兰察布市宏吉能源有限公司的陈总经理取得了联系。他对记者说:“你好好看看那份合同是跟我签的吗?跟谁签的合同你去找谁。”当记者指出,合同上盖着“乌兰察布市宏吉能源有限公司”的公章时,陈总经理说:“你去找公司的扈泽定去了解情况,或者你去找乌兰察布市政府的领导去了解。”当记者提出当面采访陈总经理时,遭到了拒绝。
记者发现,承包合同上甲方代表签字的是“周相成”,按照承包合同上的电话,记者与周相成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打人的事情我不知道,关于工程量的事情,需要他到公司来核算。”
随后,记者几经周折又联系上了陈总经理所说的扈泽定,对于拖欠姜先生的工程款一事,扈泽定说:“姜先生索要工程款没错,但是阻拦施工就不对了。姜先生提供的《工程决算书》上提到的土石方数量,这得需要我们公司具体审计。但是,审计结果什么时候出来,我就不知道了,我们公司的人最近都很忙。”(记者 田凤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