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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一市民为泄私愤放火 获刑10年
内蒙古新闻网  12-11-28 11:1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日前,额尔古纳市市民胡某某因泄私愤犯放火罪,被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胡某某多次偷额尔古纳市一家废品收购站废旧铁管,再返回卖给该收购站,被该收购站业主抓住打了几个嘴巴子,扣了胡某某人民币2 700元,为此产生矛盾。胡某某一直怀恨在心,蓄意伺机报复。9月的一天,胡某某从自家仓房里拿出一个装有大半壶柴油的灰色扁塑料壶,步行携带该塑料壶来到废品收购站,并将所带的柴油分别倒在院内堆放的纤维袋和塑料布上,后用随身携带的火柴点燃,看到被点燃物品独立燃烧后离开现场。废品收购站被烧毁财物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记者赵文萃 通讯员雷宝印 王宇新)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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