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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健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体系
内蒙古新闻网  12-11-30 10:4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日前,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昨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将健全惠及流动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流动人口维权机制,并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自治区将把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快解决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依法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人文关怀;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做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流动人口治安防控;加强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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