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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日期结婚登记扎堆 民政部门想法提供便利
内蒙古新闻网  12-12-17 10:5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全面做好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及时转发了自治区民政厅转来民政部的《关于做好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中将特殊日期定为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24~26日、2013年1月4日。

  据了解,今年的特殊日期婚姻登记的主要特点是预约人多、时间集中、呼和浩特市市四区人数多。呼和浩特市民政局针对此特点,要求各旗县区从以人为本,多办让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出发,切实做好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明确各婚姻登记处要提前研究判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工作;充分利用预约登记系统,提前录入当事人信息,减轻当日工作量;切实增强依法办理登记意识,严格依法规范服务。各旗县区婚姻登记处结合实际采取了延长工作时间;增派工作人员;及时检查调派登记电脑、网络及相关设备;增加咨询和登记窗口;提高工作效率等多项有效措施,应对特殊日期婚姻登记高峰,保持登记工作有序开展。(马丽侠)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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