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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明年起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内蒙古新闻网  12-12-19 09:0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日报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我区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免除6类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据悉,免费殡葬政策包括8项免费殡仪服务项目和绿色生态节地安葬项目。免费对象包括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死亡后实施火葬的6类人员,即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或补助金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流浪儿童等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人员。

  据了解,免费殡仪服务项目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接送遗体专用袋、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三年内骨灰寄存费等。另外,凡对骨灰安葬采取树葬、花坛葬等绿色生态节地葬法,且属于免费对象范围的,在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的基础上,还将减免500元的安葬费用。

  办理丧葬事宜时,丧事承办人应先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免费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免费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惠民殡葬政策。(记者刘婉婷)

[责任编辑 于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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