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媒体文萃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天寒地冻 农民工兄弟拿不到工钱有家难回
内蒙古新闻网  12-12-19 11:0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核心提示:11月26日,本报第10次帮助农民工讨工钱特别行动启动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至12月13日,本报已接到农民工讨薪投诉电话150多个,涉及金额2500多万元。我们将借助社会、法律等方面的力量,尽力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同时,我们也欢迎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踊跃加入到为农民工维权的行动中,免费为讨工钱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工人在里外一样冷的工棚内苦等工钱

  70多名农民工的工钱要和租赁款捆绑解决

  “2011年10月26日,我们70多名农民工在位于金桥的理想佳院7号楼地下车库和物业楼施工。今年8月份工程完工后,工头史二兰还欠我们30多万元的工钱,我们都要了几个月了,到现在工钱也没有拿上。”12月11日,农民工于贵宝向本报记者反映。

  当日,记者找到了工头史二兰,他对记者说:“理想佳院7号楼地下车库和物业楼合同总面积3383.15平方米,约定承包费为每平方米400元,承包价格包括土建、电气施工、装饰工程等费用。工期由2011年9月15日开始至2012年5月20日结束。当时双方约定,工程完成总量的1/3,甲方内蒙古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的20%,主体全部完工并验收后对方付款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对方还在合同中用理想佳院2号楼的一套116平方米的房子作为工程款抵押。2011年年底,内蒙古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付给我40万元劳务费,今年8月份工程完工后,对方又付给我们这些工人10万元劳务费,剩下的工程款用房子抵。因为当年我租赁架子管10多万元没有付,对方把我告到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到现在房子不让卖,所以我也没钱给工人工钱。”

  为了证实史二兰的说法,12日,记者来到内蒙古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见到了该公司负责史二兰工程款结算的王东经理,他对记者说:“按照合同,公司已经付给史二兰80%的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用一套房相抵。因为史二兰租赁架子管没有给对方付租赁费,所以房地产监察大队不让我们给史二兰办理这套房子的相关手续。”

  随后,记者又来到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一位工作人员说:“史二兰找到一个买房子的人,价格是50万元,对方先付25万元。这25万元一部分用于支付租赁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工钱,不够的等第二年对方付了另外25万元再支付。如果工人同意,明天把内蒙古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及李刚叫过来一起协商。”

  记者又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方鸥,他告诉记者,今年9月24日,因史二兰租赁李刚的架子管没给钱,李刚把史二兰投诉到监察大队,在调查过程中监察人员发现史二兰是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黑包工头。他不仅欠了租赁费,还欠工人的工钱。后来监查大队就通知该公司用于抵押工程款的房子谁也不能给,等这套房子找到买家后,监察大队准备把史二兰所欠的租赁费和工人的工钱捆绑处理,卖房子的钱一部分付给李刚,因为是李刚来投诉史二兰的,一部分用于支付工人的工钱。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 魏佩 ]

抢通生命线
蒙汉双语宣讲十八...
战严寒 保生产
绿色的撬动
四子王旗突降暴雪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警媒共赞十八大
《花落花开》在伊金霍洛旗巡演
 
【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内蒙古新闻网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