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1月26日,本报第10次帮助农民工讨工钱特别行动启动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至12月13日,本报已接到农民工讨薪投诉电话150多个,涉及金额2500多万元。我们将借助社会、法律等方面的力量,尽力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同时,我们也欢迎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踊跃加入到为农民工维权的行动中,免费为讨工钱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工人在里外一样冷的工棚内苦等工钱
70多名农民工的工钱要和租赁款捆绑解决
“2011年10月26日,我们70多名农民工在位于金桥的理想佳院7号楼地下车库和物业楼施工。今年8月份工程完工后,工头史二兰还欠我们30多万元的工钱,我们都要了几个月了,到现在工钱也没有拿上。”12月11日,农民工于贵宝向本报记者反映。
当日,记者找到了工头史二兰,他对记者说:“理想佳院7号楼地下车库和物业楼合同总面积3383.15平方米,约定承包费为每平方米400元,承包价格包括土建、电气施工、装饰工程等费用。工期由2011年9月15日开始至2012年5月20日结束。当时双方约定,工程完成总量的1/3,甲方内蒙古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的20%,主体全部完工并验收后对方付款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对方还在合同中用理想佳院2号楼的一套116平方米的房子作为工程款抵押。2011年年底,内蒙古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付给我40万元劳务费,今年8月份工程完工后,对方又付给我们这些工人10万元劳务费,剩下的工程款用房子抵。因为当年我租赁架子管10多万元没有付,对方把我告到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到现在房子不让卖,所以我也没钱给工人工钱。”
为了证实史二兰的说法,12日,记者来到内蒙古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见到了该公司负责史二兰工程款结算的王东经理,他对记者说:“按照合同,公司已经付给史二兰80%的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用一套房相抵。因为史二兰租赁架子管没有给对方付租赁费,所以房地产监察大队不让我们给史二兰办理这套房子的相关手续。”
随后,记者又来到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一位工作人员说:“史二兰找到一个买房子的人,价格是50万元,对方先付25万元。这25万元一部分用于支付租赁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工钱,不够的等第二年对方付了另外25万元再支付。如果工人同意,明天把内蒙古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及李刚叫过来一起协商。”
记者又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方鸥,他告诉记者,今年9月24日,因史二兰租赁李刚的架子管没给钱,李刚把史二兰投诉到监察大队,在调查过程中监察人员发现史二兰是一个没有任何资质的黑包工头。他不仅欠了租赁费,还欠工人的工钱。后来监查大队就通知该公司用于抵押工程款的房子谁也不能给,等这套房子找到买家后,监察大队准备把史二兰所欠的租赁费和工人的工钱捆绑处理,卖房子的钱一部分付给李刚,因为是李刚来投诉史二兰的,一部分用于支付工人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