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中选树222个示范点和12名示范带头人,以其基础扎实、工作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带动力强、群众满意的基层党建示范群体特质,形成了以示范群体创建带动固本工程、以固本工程任务落实确保基层党建扎实推进的可喜局面。
在解决突出问题中创建示范群体。通过加强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觉悟,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保持党的思想纯洁性上创建示范群体;通过创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方式,理顺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根据基层党组织实际,科学设定活动内容和载体,引导基层党组织在发挥核心作用上创建示范群体;通过下派党支部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组驻村指导、包联单位项目扶持、强村帮带弱村、选拔培养党组织带头人等,引导基层党组织在增强队伍战斗力上创建示范群体;启动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保持党的优良作风上创建示范群体。
在强化组织功能中创建示范群体。在推动发展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围绕发展现代农牧业、培养新型农牧民、带领农牧民致富等重点,为农牧民提供资金、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引导和带领群众致富。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领域党组织自觉增强服务科学发展做好本职工作的意识和本领,主动从推动科学发展的角度谋划、部署和检验工作。在服务群众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苏木镇总结推广“双服务”试点工作经验,社区党组织着力推进以夯实“三有”、推进“一化”、网格管理、精细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北疆和谐社区建设,机关、企业、学校等领域党组织通过结对帮扶、结对共建等形式,拓展服务群众渠道。在凝聚人心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作为凝聚人心的重要载体,通过关心、关爱、关注职工,让职工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非公经济党组织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作为凝聚人心的重要手段,推进党建工作与提高生产效率、企业经营管理互促共赢。在促进和谐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的利益诉求,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边境地区基层党组织加强警地共筑共建,大力实施“五边行动”,为构筑祖国北方安全稳定屏障提供组织保证。
在完善制度保障中创建示范群体。在苏木镇层面,健全首问责任、限时办理、政务公开等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在嘎查村层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契约化管理”等工作法,切实提升嘎查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水平。在社区层面,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动员机关、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同时,严格按照农村牧区“一定三有”、城镇社区“三有一化”等有关要求,每个嘎查村运转经费由每年3.7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连续任职12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离任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由盟市和旗县财政每年给予适当生活补贴;自治区财政每年为每个社区另行拨付10万元专项资金,并形成制度化投入和正常增长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党员民主监督、“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自我监督功能,拓宽社会监督评价渠道。
在严格考核评比中创建示范群体。出台示范群体创建的意见,制定推荐申报———评选命名———示范创建———评估表彰工作程序,自治区、盟市每年对示范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工作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继续作为下一年度示范群体;效果不明显或示范作用不强的,及时整改提高,改进效果不明显的,取消示范资格;对涌现出的新典型,纳入下一年度示范群体,促进各级各类示范典型梯次推进。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全区30%左右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打造成示范群体,把30%左右的后进基层党组织作为重点整改对象加以转化,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基层党组织的晋位升级。(党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