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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明年推开
内蒙古新闻网  12-12-20 15:22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日报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明年推开 “十二五”期末力争实现全覆盖

  为加强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有效分散相关企业的经营风险,及时化解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因无法及时赔付而产生的矛盾,近日,乌海市环保局和市政府金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明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保险服务全覆盖。

  据了解,试点工作将在PVC生产企业、重金属冶炼等高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以及煤焦化企业中率先推开。

  在试点工作中,市政府金融办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保险公司规范承保、及时理赔;市环保局将加强环境风险监控能力、污染事故调查和损失评估能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等建设,为顺利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提供基础支持。

  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要将企业是否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重要依据,对投保企业给予优先放贷等优惠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应保未保企业实施新建项目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督促企业积极投保。 (郭文)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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