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金融产业新力量———访自治区金融办主任李雅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撑。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加快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那么,我区在当前金融业繁荣发展的基础上,将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区金融业继续持续健康发展。就此内容,记者采访了自治区金融办主任李雅。
记者: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有关金融方面的内容,对今后我区的金融业发展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李雅:党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部署和新要求。其中明确提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等重要论述,这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的指针。
记者:在十八大精神的引领下,我区今后将从哪些方面着手,来进一步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李雅: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推动金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金融产业的力量。
首先,要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发展。根据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支持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促进银企合作,保持信贷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大力发展地方金融龙头企业,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和跨区域经营。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坚持农村信用社系统“服务三农三牧、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稳步推进旗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其次,努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加大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我们要最大限度发挥自治区金融办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统筹协调全区融资工作,健全完善银政企沟通交流机制,推进银企融资供需的有效对接。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东西部和县域的合理布局,大力发展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作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扩大债券市场规模。
第三是特别要加大金融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于全区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战略方针。金融业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三农三牧”、双百亿工程、交通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积极推动自治区与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落实战略合作协议,做好企业上市辅导,进一步争取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要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加大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扎实深入做好农村牧区金融服务工作,着眼于农村牧区金融服务薄弱环节建设,推动实现农村牧区基本金融服务全覆盖;积极引导农村牧区金融机构利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和新型支付工具办理业务,推动金融机具下乡、粮食收购资金非现金支付、借记卡POS小额取现等新业务。此外,要进一步提升保险保障和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功能。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为重点,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农牧业保险服务体系。
第五是要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和活力。要继续做好机构引进工作,吸引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证券、保险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从而构建种类齐全、分工协作、竞争高效的金融产业生态体系。要积极培植新型地方金融机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快筹建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加快推进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和新增财务公司设立的步伐,积极探索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我区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大力发展我区期货市场,积极与中国证监会、郑州商品交易所保持紧密沟通,推动马铃薯、动力煤以及羊肉、菜籽油、化肥等我区优势产品在期货市场的上市工作。同时,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记者:据了解,我区一直都非常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那么今后这方面的工作将从哪几个方面来加强?
李雅: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维护金融稳定”的基本要求,从内蒙古来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维稳工作,多次就我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做了重要部署。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继续加强与中央驻区金融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要继续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自治区与盟市、旗(县、区)三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动态监测系统的作用,利用该系统直接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运营系统连接的优势,对公司的业务实时监控,对各种违规行为实现实时报警,从而实现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有效结合,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