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一要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贯彻落实《通知》的各项部署要求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盟市、旗县(市、区)和自治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通知》提出的各项工作逐条对照检查,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着力抓好落实。要把民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实施的各项惠民工程、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涉及困难群众、受灾群众的政策和救助措施,更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努力让广大群众过上温暖、平安、祥和的节日。
二要认真排查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知》要求,在春节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不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处理,防止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社会保障、非法集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要加强社会治安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和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落实各项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督办力度,坚决反对一般性号召或只管部署、不抓落实的官僚主义作风,对重点工作、重要措施要一件一件地督办、一件一件地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在春节前组织工作组到各盟市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