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乌兰察布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全市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发挥学生家长在学校和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指导意见,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所在地中小学幼儿园在2012年年底以前,普遍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并开展工作。
各级家长委员会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实施,各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志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立足学校实际,确定家长委员会的规模、成员分工。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参与学校管理、参与学校教育、沟通学校与家庭。针对全市各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各地、各学校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
在全市各地、各学校组建家长委员会的过程中,卓资县教育局及所属各学校走在全市前列,县教育局切实加强对家长委员会组建工作的领导,把建立家长委员会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制定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卓资中学、逸夫学校为家长颁发聘书,家长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