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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起呼和浩特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安检
内蒙古新闻网  13-01-14 09:3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1月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车管所了解到,为做好呼和浩特市2013年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出行安全,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车管所决定对呼和浩特市参加2013年春运的大中型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临时安全技术检验。

  参检范围包括:呼和浩特市从事营运的大中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9个旗县区从事营运的7座以上、9座以下小型客车。

  检验时间为:2013年1月14日~25日。

  检验地点:市区及土左旗、武川县参检车辆在呼和浩特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中心机动车检测站检测(地址:金海路与西二环交叉路口西北角);和林县和清水河县参检车辆在内蒙古赫丰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托克托县参检车辆在托县机动车检测服务站检测。

  据了解,凡未参加2012年度机动车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参加春运安全检验;各运输公司和车属单位必须与辖区交警大队签订《2013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后方可进行车辆检验;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对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客运车辆检验的重点为:机动车的制动、灯光、转向、行驶部分;安全带;从事长途营运的客车,座位数必须与行驶证核定的载人数相同,卧铺客车必须是“1+1”或“1+1+1”的形式。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的重点是: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等。

  2年内临界报废的大中型客车不准参加春运安全检验,不准参与春运。凡未参加临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大中型客运车辆不予核发《春运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予核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合格证》,不准参与春运,不准上路行驶。

  春运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举报电话分别为:6559803、6559810、3605101。(记者艾文涛 通讯员赵晓军)

[责任编辑 刘俊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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