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规定,禁止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盟市旗县教育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补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各学校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管理,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开办、推荐课外辅导班、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寒假作业的布置和管理,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要进一步丰富作业的形式,注重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更新作业的形式,鼓励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
要切实做好寒假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学校用电、取暖、危房、防火疏散通道、用车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和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立即加以解决。对假期前整改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各地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和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让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和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安排,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寒假活动,引导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记者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