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就通知我可以领工钱了!”参与了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某建筑综合楼和锅炉房建设的武志军异常兴奋地告诉记者。前不久,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内蒙古劳动监察总队投诉,希望在春节前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
“通过我们召集各职能部门和工程总承包方,向他们交待清楚各自应该承担的工资清偿主体责任,这家公司与施工队代表在我们的调解下直接协商,最终确定了110多万元的剩余工人工资。”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案审科科长白青峰告诉记者,“日前,该公司将工程尾款汇入了内蒙古人社厅账户。”
腊月二十七,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依然忙碌异常。办公室、走廊中人头攒动,挤满了希望在节前拿到工资的农牧民工。
近年来,内蒙古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用工单位逐年增加,用工人数显著上升。随之而来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也呈高发态势,其中涉及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的案件占半数以上。2012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举报投诉案件结案数达6600余件,欠薪案件数量达历年之最。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内蒙古全区各地专门成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社、住建、公安、工商、财政、信访等部门参加的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农牧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适应劳动用工市场化的新形势出发,加强源头防控和案件查处力度,多措并举处理欠薪问题,切实保障了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多部门联动 办案不手软
工作人员说,年前的这段时间是所有劳动监察部门一年中最忙的时期。针对春节前夕大量农牧民工急需结清工资返乡过年的状况,必须加班加点处理欠薪案件,年年如此。“与以往不同的是,如今,相关部门共同来协助处理欠薪问题,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劳动监察部门办起案来腰板更硬了。”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马瑞平说。
内蒙古劳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刘瑞敏介绍,目前,内蒙古已经形成多个部门联合解决农牧民工工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对行业的主管作用,哪个行业出现欠薪,就由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成效十分显著。
“建委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时、房产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时,都要求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这对一些拖欠工资的建筑单位给予了极大的制约,为我们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农牧民工工资问题提供了极大帮助。”马瑞平说,“目前,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常态化。”
春节前,内蒙古全区各地各级党委、政府专门开展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社、住建、公安、工商、财政、信访等部门协同参加的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两个多月以来,全区各地已为76382名农牧民工解决拖欠工资8.7亿多元。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二连浩特市实现了工资零拖欠。
网格化管理 源头谋防控
今年1月,呼和浩特市一名监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家建设公司的幕墙装潢工程未按合同支付人工费,造成拖欠工人工资16万多元,涉及工人23人。多次联系项目负责人张某,负责人不接电话,项目部也始终没有工作人员上班。随后,内蒙古劳动监察部门向该公司所在的北京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发出《案件委托协查函》,请求共同协作处理工人工资拖欠事项。
参与工程建设的杨志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由于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春节前虽然无法拿到全部工资,但总算有了一个着落。“心里踏实了很多!有他们(劳动监察部门)撑腰,知道总有一天能拿到工资。”
2012年,内蒙古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各地将区域内的用工单位分片划成网格,有几名专职监察员进行日常巡查,监管辖区内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
包头市强化一线执法力量,实行分片包干,全面深入检查。同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同步监控,对有可能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监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和达拉特旗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片区,成立了若干工作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全境范围内实行拉网式排查和“一对一”处置,成效显著;
据介绍,劳动监察部门把招用农牧民工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作为检查重点,把各辖区内施工的建筑、水利、公路、铁路等在建施工单位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组织监察员、协管员对各网格内的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逐户排查,实现动态跟踪监测。
去年11月20日以来,全区1540名专职监察员深入9467户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涉及农牧民工47.2万人。通过主动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欠薪行为,为尽早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拖欠工资问题赢得了时间。
机制长效化 保障更有力
几年来,内蒙古施行清欠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逐步形成了一套包括农牧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欠薪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制度等多项制度的保障工资支付长效工作机制。各地还积极探索工资支付承诺制、建筑企业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情况监控制度等各类行之有效的办法,有效预防欠薪发生。
以制度法规为基础,内蒙古加大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力度。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依法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受理欠薪举报投诉的前提下,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向人民检察院备案。截至目前,全区共有72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法院审理17件。
“还要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工作,将清欠工作的有效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刘瑞敏表示,今后,内蒙古还将积极推动农牧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延伸,并建立自上而下的“欠薪应急处置机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应急处置机制”的适用范围、部门责任和具体措施等,以便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记者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