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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商户:南郡枫景小区物业费收取的不合理
内蒙古新闻网  13-02-08 10:2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2月6日,呼和浩特市金桥路南郡枫景小区的几位商户向本报记者反映:“前不久,小区的物业公司向我们收取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钱。可是,我们几家商户都认为物业公司为我们提供的服务很少,而且我们认为物业公司给我们提供的收费项目中有很多不应该由我们承担,因此我们和物业公司商量降低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每月每平方米2元钱的收费标准上打了8.5折,但是我们仍然认为打折后的物业费太高,认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钱比较合理,因此双方一直没谈妥。今天上午,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把供水加压泵停了,加压泵一停我们几家饭店就停水了,根本没法做生意。物业公司哪有权力停我们的水?”

  当日,记者来到南郡枫景小区,得知几家饭店里已经来水了。其中一家饭店的老板姚先生告诉记者:“今天上午物业公司将加压泵断电后我们这里就停水了,眼看到中午了,我们赶紧与物业公司商量,对方同意后打开了加压泵。”随后,姚先生给记者拿来一份物业公司给每家饭店都发过的《催费通知》和一份《南郡枫景小区物业服务协议》。另一家饭店的老板翻开《南郡枫景小区物业服务协议》后指着其中付费项目说:“这些收费项目中有很多我们都不认可,这些标注过的都是我们认为不应该由我们承担的项目。”记者看到,10条收费项目中7条被标注。其中,上交开发商的管理费、加压泵电费和公费、上级相关物业的各个部门检查招待费、办公费、通讯费和交通费等收费项目备受几位老板质疑。姚先生说:“物业公司上交开发商的管理费属于物业公司承包该项物业工作的费用,入住前通水通电是开发商应该为业主提供的最基本的设施保障,即便需要加压泵打压才能保障正常供水,加压泵运行所产生的电费和工费也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这些费用怎么能算在我们业主头上?”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的乌兰察布市森渊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郡枫景小区项目部的文经理,他对记者说:“起初我们向商户们收费,商户们认为价格难以接受,我们考虑到这些商户都是刚刚开业,在装修等方面投入较大,就决定在收费标准上打了折扣。但是商户们仍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收不上物业费我们的很多服务项目就没法运行,停泵也是无奈之举。”后来,经过协商,文经理决定将物业费定为每月每平方米1.6元,但商户们仍不能接受。2月7日,记者了解到,此事仍在协商中。(记者 陈文慧 实习生 刘穆其)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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