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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教育进小学
内蒙古新闻网  13-06-17 15:1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了增强小学生科学、合理,健康的消费意识,进一步提高同学们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可持续的消费环境,倡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应光明路小学校领导邀请,海勃湾工商分局、海勃湾区消费者协会,于3月12日在海勃湾区光明路小学阶梯大教室开展了消费维权教育进校园活动。

  海勃湾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然福给给全校师生进行了消费维权教育进校园专题讲座。李秘书长从三个方面给广大师生讲解了消费维权知识和购买商品的注意事项,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应范围,重点给同学讲解了消费者的宣定义,消费者和经营的本质区别是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是生活所需要和经营所需。二是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主要讲解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结合案倒重点讲解了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与小学生消费密切相关的消费者的五项基本权利。三是讲解了5条消费提示。购买儿童食品注意事项;购买玩具注意细节保护同学们健康;提防问题文具损害同学们健;康搞懂“三包”,及时处理很重要;消费争议解决途径。

  最后,李秘书长提示广大师生:当您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拔打投诉电话12315或2029315进行投诉、维权。

  讲座结束后,在讲台上举办了假冒伪劣儿童食品、饮料、玩具的展示,并由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进行认真讲解,同学们踊跃参加、提问,工作人员态度热情和蔼,认真耐心解答,使小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了购买儿童食品、饮料、玩具等购物常识,提高了假冒伪劣儿童食品、饮料、玩具的识别能力。

  此次活动,得到了各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乌海电视台、乌海电台、乌海日报、内蒙古晨报、北方新报等新闻媒体都进行了跟踪报道。

  此次活动也得到了光明路小学的大力支持,赢得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好评与称赞。光明路小学白校长感慨地说:“消费维权教育进校园十分必要,同学们也很需要了解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此次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非常成功,也非常有现实意义”。(通讯员:单长江)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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