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呼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每年将有2至3次公开摇号。及具有以下六类情形的公租房承租人,将被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即,公租房承租人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出借、转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者使用性质,严重影响房屋安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呼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司宏社介绍,从今年开始,每年将会有2到3次的公租房公开摇号,每次摇号配租结果全部通过呼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和指定的公众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摇号配租。
记者采访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同样采取网络逐级上报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该房源申请人先从所属区域居委会申报,由此对申请人初审的信息录入微机并经办事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网络上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然后再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后通过网络上报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最后通过审批的申请人等待摇号配租。
据统计,呼市2010年建成公租房443套,2011年建设10640套,2012年建设10000套,2013年—2015年计划建设公租房20000套。(记者 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