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步激发我区各族群众的创业就业动力和热情,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
《意见》提出,根据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我区的就业工作将继续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扶持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突出抓好职业教育中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实施创业就业5项计划,着力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均等、统—开放、竞争有序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和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着力形成全区积极创业、努力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预计到2015年底,力争实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每年力争达到260万人。
主要措施有:—是组织实施产业发展促进就业计划。充分发挥产业发展拉动就业的作用,重点围绕“五大基地”建设,拓宽农牧业产业就业渠道,发挥重大项目拉动就业作用,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增强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二是组织实施全民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到2015年,全区扶持成功创业12万人以上,力争带动就业40万人以上。三是组织实施重点人群就业计划。突出重点人群,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复员转业军人就业工作。到2015年底,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万人以上,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四是组织实施创业就业教育培训计划。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劳动者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
就业能力。到2015年底,全区累计实现城镇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以上,农牧民工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0万人以上,创业培训15万人以上;打造50个具有区域特色和品牌效应的标准化实训基地,创建20个盟市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五是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均等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过程精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组织—体化、服务主体多元化。(记者 刘浩 通讯员 杨硕荣)